王连生:伪造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证件、《伪造该所律师证号:379773118278 》2006年12月20日晚,在公安机关对周红实施审讯时,出示伪造律师证件和向警方提供担保书(违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青岛市市南公安分局12月21日对周红侵占案立案后(立案决定书:青公南刑立字2006年5017号),又继续帮助罪犯周红在立案次日转移隐秘巨额资金300余万元,使周红得以逃逸广西等地2个多月之久(销毁了大量证据和又伪造了大量的假证据),收授巨额不义资金行贿司法人员,使罪犯至今逍遥法外!其本身就是知法犯法重要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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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正方法律服务所
法人:王连升
主营:律师事务所
电话:3869618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新湛三路6号
经济类型:私营合伙企业
生产产值:0-30万
人员数量:0人
开业年份: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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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司法界的渣滓--毒蛇:王连升、性别:男、 出生:1962-11-24 、身份证: 370202196211243518 、住址:金口一路39号内14户甲、 单位: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客运公司[现外出务工]、 职称:列车员 、临时务工单位:市南正方法律服务所、职称:专为犯罪人员或团伙提供法律咨询支援者。
王连生虽不是律师,却在市法院刑庭有个有名堂的妹妹,他帮周红做案(整个过程是他一手设计操作),目的明确就是要得到周红所承诺的给他100万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