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
国家资格注册的说明
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注委)制定的《环境管
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标准》中规定了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以下简要介绍其中的主要
内容。
一、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级别
注册分为实习审核员、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三个级别。
二、对申请人的要求
对申请人有知识与能力、教育和工作经历、环境保护工作经历、培训经历以及环境管理
体系审核经历等方面的要求。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申请各级别审核员注册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与能力:
1)相关运行过程及过程控制的知识。
2)环境保护科学与技术知识。
3)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应用知识。
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应用知识。
5)掌握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与技巧。
6)有效实施审核、控制审核过程的能力。
7)主任审核员申请人还具有有效领导审核组,协调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各方面工作的能力。
四、对申请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的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中专)学历。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者,应有
至少4年的工作经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应有至少6年的工作经历。此外申请人还应具
有至少2年涉及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 环境科研或环境教育方面的环境保护工作
经历,此经历可与工作经历同时发生。
五、对申请人培训经历的要求
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三年内完成环注委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基础知识课程的培
训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课程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六、对申请人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的要求
对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没有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的要求;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实习审核
员资格,并且具有至少4次完整的可接受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 并有至少20天的现场审
核; 主任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审核员资格,并担任审核组组长领导审核组进行过至少5次完
整的可接受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有至少15天的现场审核。每位申请人和所有的注册审核员
应保留经历有效的审核记录,用以证明其审核经历。审核记录中应注明审核日期、现场审核
时间,受审核方、审核员聘用机构及审核组长的联络方式等, 而且这些记录应在申请前3年
内获得。
七、可接受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类型
1)总部对其工厂或其分支机构的审核
(不包括工厂组织的内部审核)。
2)第三方认证审核。
3)按合同提供的符合性审核。
4)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的审核。
八、申请注册程序
申请人向环注委秘书处提出注册申请并交纳申请费,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秘书处
负责对申请文件进行评价,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考核;经评价、考核合格者,由秘书处
发布注册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来人或来信的方式到秘书处办理注册手续并交
纳注册费,领取注册证书。
九、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有关注册申请表格,提交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证书,教育资格
证书以及聘用机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记录等证明文件。主任审核员申
请人还应提交至少两篇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申请人均应签署一份个人声明,声明其已经
遵守并将继续遵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行为准则。
十、对获准注册审核员的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评审合作后由环注委颁发注册证书及公布注册人员名录,证书有效期为3年。
环注委对获准注册的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实行年度注册和复查换证制度以促使其保持工作能
力。
关于申请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
国家资格注册的说明
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注委)制定的《环境管
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标准》中规定了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以下简要介绍其中的主要
内容。
一、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级别
注册分为实习审核员、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三个级别。
二、对申请人的要求
对申请人有知识与能力、教育和工作经历、环境保护工作经历、培训经历以及环境管理
体系审核经历等方面的要求。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申请各级别审核员注册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知识与能力:
1)相关运行过程及过程控制的知识。
2)环境保护科学与技术知识。
3)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应用知识。
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应用知识。
5)掌握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与技巧。
6)有效实施审核、控制审核过程的能力。
7)主任审核员申请人还具有有效领导审核组,协调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各方面工作的能力。
四、对申请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的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中专)学历。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者,应有
至少4年的工作经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应有至少6年的工作经历。此外申请人还应具
有至少2年涉及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 环境科研或环境教育方面的环境保护工作
经历,此经历可与工作经历同时发生。
五、对申请人培训经历的要求
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三年内完成环注委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基础知识课程的培
训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课程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六、对申请人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的要求
对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没有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的要求;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实习审核
员资格,并且具有至少4次完整的可接受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 并有至少20天的现场审
核; 主任审核员申请人应具有审核员资格,并担任审核组组长领导审核组进行过至少5次完
整的可接受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有至少15天的现场审核。每位申请人和所有的注册审核员
应保留经历有效的审核记录,用以证明其审核经历。审核记录中应注明审核日期、现场审核
时间,受审核方、审核员聘用机构及审核组长的联络方式等, 而且这些记录应在申请前3年
内获得。
七、可接受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类型
1)总部对其工厂或其分支机构的审核
(不包括工厂组织的内部审核)。
2)第三方认证审核。
3)按合同提供的符合性审核。
4)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的审核。
八、申请注册程序
申请人向环注委秘书处提出注册申请并交纳申请费,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秘书处
负责对申请文件进行评价,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考核;经评价、考核合格者,由秘书处
发布注册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来人或来信的方式到秘书处办理注册手续并交
纳注册费,领取注册证书。
九、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有关注册申请表格,提交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证书,教育资格
证书以及聘用机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记录等证明文件。主任审核员申
请人还应提交至少两篇公开发表过的专业论文。申请人均应签署一份个人声明,声明其已经
遵守并将继续遵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行为准则。
十、对获准注册审核员的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评审合作后由环注委颁发注册证书及公布注册人员名录,证书有效期为3年。
环注委对获准注册的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实行年度注册和复查换证制度以促使其保持工作能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