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力泓

80/20法则落伍了吗?
黃力泓 | Jul 7, 2008 3:33:02 PM
    管理大师和街头算命大师很像,都是满嘴智慧,却不一定能给正确答案。许多学者见多识广,见到风就猜会下雨,口才一流,讲起来头头是道,却没有深思基础理论。 

     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所谓的「长尾理论」。过去几十年大家都习惯于「80/20法则」,就是企业80%的利润来自于20%的产品。现在有人突然发现,也有公司专注在那看来不赚钱的80%产品,居然也能赚钱,便提出新的理论,大声疾呼「80/20」法则落伍了。在管理畅销书当中,这种现象相当常见,作者看到黑影就喊有鬼,却没有深入分析,或是做错误的分析。 

     信息科技真的改变了80/20法则吗?答案是否定的,信息科技不但没有改变这项法则,反而成为90/10法则,在所有产品中,可能只有10%的产品会给公司带来利润。 

     看看《长尾理论》书中举的例子。一般书店的1万种书,可能只有2,000种卖的好(这是80/20法则),但亚马逊书店每个月可以卖10万种书,只占全部100多万种的10%不到,也就是说,80/20法则变成90/10法则,并没有被推翻。 

     其实,真正造成这个现象的是,信息科技带来了经济规模的改变,也就是说,信息科技改变了书店的经营规模,和买书人的买书行为,就像数字音乐改变了音乐市场的结构与消费行为,让没有办法调适的厂商被淘汰出局,但是根本的80/20法则并没有改变。 

     信息科技对产业的影响,其实是个两面刃,让产业的经济规模变大,也变小。这看来似乎很矛盾。一方面,信息科技让产品的实体储存,和信息的搜寻分开,因此让信息搜寻成本大幅降低,搜寻的经济规模就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因为信息科技让产品的个人化变得比较容易,透过个人化可以增加个别产品的多样化,产品客制化的成本降低,每一项产品的经济规模就降低了。 

     想利用信息科技掌握电子商务商机的企业,就必须掌握这种「又大又小」的矛盾特性,由其中悟出道理,才能成功。 

    现成的例子就是Google。和Yahoo相较,Google网页数据库较大,有更强的规模;但是Google存的是网页,Yahoo存的是网站。每个网站有很多网页,因此Google的产品比Yahoo小,所以Google是靠「又大又小」,在搜寻引擎市场战胜Yahoo。 

     由此可以悟出,要战胜Google,必须找到另外一个比Google更大也更小的经营模式。 

     对企业经营者而言,不能只是浮面的了解这些案例,必须深入探讨成功底下的道理。否则,只看表面的现象,永远都无法复制成功的经验。 

     网络企业的成功,告诉我们的不是80/20法则改变了,真相是企业要能够运用科技变成「又大又小」,才能在网络时代立于不败之地。 

Tag: 法则 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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